全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精神和省市委专项斗争工作部署,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。
线索举报重点:
1.把持基层政权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,以及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称霸一方、欺压群众的“村霸”“乡霸”等黑恶势力。
2.采用贿赂、暴力、欺骗、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村(居)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。
3.以各种名义在政府重点工程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闹事、堵门堵路、组织策划群体性聚集上访的黑恶势力。
4.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自然资源等行业领域,强揽工程、强立债权、恶意竞标、虚假投标、强迫交易、非法垄断经营、收取“保护费”、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。
5. 横行各类专业市场,破坏市场正常管理秩序,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敲诈勒索、聚众滋事、暴力抗法,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 “市霸”“行霸”等黑恶势力。
6. 称霸一方、拉帮结派,进行寻衅滋事、打架斗殴、强拿硬要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帮派势力。有组织地实施涉“黄、赌、毒、枪”的违法犯罪活动,严重败坏社会风气、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。
7.非法高利贷、套路贷或采取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讨债,插手经济纠纷的“收车队”“讨债公司”“职业医闹”等黑恶势力。
8. 向校园及校园周边渗透,强行向在校学生要钱要物、敲诈勒索,教唆、参与“校园暴力”的黑恶势力。
9.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或包庇、纵容黑恶犯罪等“保护伞”案件线索。